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统筹规划学校基建(修缮)工程项目,高质量推进校园工程项目实施,按照学校财务处《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财务预算编报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要求,现组织各部门(单位)开展2024年度基建(修缮)工程项目立项申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校属建筑及附属设施等修缮工程(质保期内项目除外)、新建工程。
二、有关要求:
1、各部门(单位)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,依据建筑及附属设施的实际情况和使用需求,科学论证,及时申报涉及教学、办公、生活等亟需进行的工程项目。
2、各部门(单位)需经充分研究论证后,完整、准确填报各项目《项目申报书》《预算项目申报表》《项目绩效目标表》《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》《事前绩效评估专家意见书》《专家承诺书》《项目申请汇总表》。
注:《项目申请汇总表》需根据本部门(单位)论证情况,按照“先急后缓、先重后轻”原则排序。
3、各申报部门(单位)应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将申报部门(单位)主要领导签字、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基建管理中心(勘探馆2039办公室),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:100065@sdipct.edu.cn。
联系人:李福坤,联系电话:0546-7396535。
4、超过本次申报时限,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单独接受申报。
三、其他
1、基建管理中心结合各部门(单位)申报项目实际,组织学校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校外专家开展项目论证、合理编制学校基建(修缮)工程项目清单,分步安排实施。
2、项目申报部门(单位)要指定联系人,配合基建管理中心完成项目前期论证、施工过程问题对接、项目验收等工作。
附件:
附件1 项目申报书
附件2 预算项目申报表
附件3 项目绩效目标表
附件4 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模板
附件5 事前绩效评估专家意见书
附件6 专家承诺书
附件7 项目申请汇总表
基建管理中心
2023年7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