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部门职责
规划建设处是在学校领导下,负责统筹学校改革发展的规划设计、研究论证、组织实施和校园基础建设及维修等工作的职能部门,下设规划科和基建科,主要职责如下:
(一)规划科:
1.牵头负责并推动实施学校综合改革方案,进行重要改革调研、决策咨询、政策制定与执行方案设计;
2.贯彻国家教育发展战略与规划,牵头负责拟定并推动实施学校总体发展战略、中长期规划与有关工作计划;
3.参与组织和协调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规划的调研、制定和执行方案设计;
4.研究并协调学校发展规划实施中的有关重大问题,做好发展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的衔接、落实;
5.负责调研并分析学校校区功能与定位,组织开展校园总体规划编制。
(二)基建科:
1.负责学校年度基建投资计划的编制、调整和实施;
2.负责基建维修项目的招投标准备工作和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合同的签订和执行;
3.负责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、进度、安全的管理工作;及竣工验收后办理交付使用、保修等工作;
4.负责建设维修项目预结算编制与审核工作;
5.负责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。
二、联系方式
杜以华 处 长 办公电话:0546-7396937
王 涛 副 处 长 办公电话:0546-7396666
于晓玮 规划科科长 办公电话:0546-7396518
刘煜琪 基建科科长 办公电话:0546-7396518
谢 飞 办公电话:0546-7396535